
“手机虚拟挖矿机能赚钱吗?” 的疑问,正中不法分子设计的敛财陷阱。核心真相必须明确:手机虚拟挖矿机不仅绝无可能赚钱,更是集隐私窃取、传销诈骗于一体的违法工具,且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在我国境内已被全面禁止,参与其中只会面临财产清零与法律追责的双重危机。
从技术原理看,手机虚拟挖矿机的 “赚钱噱头” 本身就是伪命题。虚拟货币挖矿需依赖专业矿机的超强算力,而手机的 CPU、GPU 性能与专业设备相差十万八千里,单部手机即便连续运行数年,也难以挖出一枚有价值的虚拟货币,最终只是白白消耗电量。但诈骗分子刻意隐瞒这一事实,通过 APP 包装出 “虚拟矿机” 概念,宣称 “零投入、躺赚钱”,诱导用户下载使用,本质与狗狗币 K 线图的 “波动幻象” 如出一辙,都是利用信息差制造盈利假象。
手机虚拟挖矿机早已沦为成熟的诈骗工具,形成清晰的敛财链条。第一种是隐私窃取套路:部分挖矿 APP 要求用户绑定人脸识别、学信网、京东等敏感信息,宣称 “信用越高算力越强”,实则在收集数据后倒卖牟利,甚至植入病毒窃取账户信息。第二种是传销诈骗套路:如哈尔滨张某龙团伙案所示,他们以 “购买专用挖矿手机返本付息” 为噱头,通过微信群拉新发展下线,58 名投资者最终损失超 200 万元,二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刑。第三种是虚假算力套路:杭州警方劝阻的案例中,APP 宣称 “签到提升算力”,实则无任何真实挖矿行为,仅靠 “讲师” 洗脑诱导充值,与 OURBIT 平台伪造 K 线的诈骗逻辑高度重合。
我国监管政策早已彻底否定虚拟货币挖矿的合法性,手机虚拟挖矿自然在禁令之列。2021 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明确将虚拟货币挖矿纳入淘汰类产业,十部委联合发文强调相关业务属非法金融活动。最高法明确,2021 年 9 月后涉及挖矿的合同均属无效,损失需自行承担,这意味着即便参与挖矿未遭遇骗局,投入的资金与设备成本也无法通过法律追回。更严重的是,推广此类挖矿项目可能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传销罪,正如张某龙团伙因宣传虚拟挖矿获刑三年六个月的案例所示。
即便抛开法律风险,参与手机虚拟挖矿也必然面临财产损失。虚假挖矿 APP 常以 “升级矿机”“购买算力” 为由索要资金,待用户投入大额资金后,要么以 “账户冻结”“缴纳保证金” 继续索求,要么直接关闭平台跑路,与 “鑫慷嘉” 平台的收割模式完全一致。而即便未充值,用户的隐私信息也已被窃取,可能引发电信诈骗、盗刷等后续风险,形成 “没赚钱反受害” 的局面。
必须认清手机虚拟挖矿与合规投资的本质区别。我国股票、基金等投资有明确监管与价值支撑,而手机虚拟挖矿是纯粹的违法骗局;数字人民币由央行发行,有国家信用背书,与虚拟货币的非法属性天差地别。那些宣称 “手机挖矿赚钱” 的宣传,与 “狗狗币稳赚不赔” 的谎言一样,都是为了收割投机者的诱饵。
总之,手机虚拟挖矿机赚钱是彻头彻尾的骗局,核心不在于 “收益高低”,而在于 “工具本身违法”。远离所有虚拟挖矿 APP 与相关宣传,选择金融监管认可的合规渠道,才是守护财产与法律安全的唯一正道。

















